首页 > 资讯 > 正文

桃子毛真冤枉!让你过敏的其实是过敏蛋白

2016年09月29日 09:40    来源:健康时报   

  近日,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尹佳、姜楠楠等发表在《亚洲临床免疫与变态反应杂志》的中国过敏性休克诱因研究表明,致敏原因中食物占77%,其中小麦占总诱因的37%,小麦制品中的“面筋”是过敏主因;而最常见致敏休克的水果为桃子,最常见的致敏坚果为腰果。

  小麦过敏最多:换吃其他主食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小麦过敏主要是面筋过敏,面筋蛋白只存在于小麦、大麦、黑麦等食物中,以小麦(日常吃的面粉就是用小麦做的)最多,燕麦中也有点但较少,而荞麦和其他食物中都没有。“筋力”越大、弹性和延展性越好的面食,通常面筋蛋白含量越高。一般来说,做面包和通心粉的小麦粉面筋蛋白含量最高,然后是做面条和做馒头的。不过,即便是做饼干的低筋面粉,也含有一定量的面筋,所以还是不能吃。如果家里孩子对小麦过敏,选择儿童辅食和加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含小麦食材的产品。除了面食之外,还有很多食物或多或少会加入面粉成分,所以过敏的人也要避免。比如拖面糊的油炸食品,萨其马、饼干、曲奇、派等各种零食。甚至市售的杂粮馒头、杂粮面条、玉米饼、窝窝头等均以面粉为主料,只加入部分杂粮,几乎或多或少都会加入面粉来改善口感,所以也不能随便吃。

  在购买加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看包装上的配料表,弄清其中有没有小麦成分,避免包装上标注有“可能含有少量面筋”和“和棉织品使用同一条生产线”的食物。

  不过,面筋蛋白过敏并不可怕,除了小麦大麦之类,可做主食的食材还有很多,米类、杂粮杂豆类、薯类以及熟藕、荸荠之类含淀粉的蔬菜,都可作为面类主食的替代品,吃小米大米饭、红小豆大米饭、小米山药粥、大米甘薯粥、蒸土豆、蒸芋头等作为主食,既能提供面粉中所含的淀粉、蛋白质和B族维生素,还能享受到以往所没有体验过的多样化美味主食。

  桃子过敏最常见:别冤枉桃毛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变态反应科副主任医师李晓鸾:一位朋友曾说他对桃毛过敏,一碰就痒,还起疙瘩。我就问:你是吃了才起疙瘩吧?后来让他试着洗桃,却并没有出现过敏的情况。这就对了,这位朋友过敏的可能是桃,而非桃毛。桃毛的刺激属非特异性刺激,谁沾上都有痒感,单用桃毛来刺激皮肤,并没有出现他表述的过敏症状,所以推测过敏的不是桃毛。

  水果的过敏原一般都是蛋白质,这种过敏蛋白在果皮、果肉、果核中都有,不同水果过敏蛋白的种类、分布不同,甚至同一水果这三个部位的过敏蛋白也不同。对于患者而言,导致水果过敏的蛋白种类和含量都不同,有的人可能偏偏对某种含量并不高的过敏蛋白过敏。虽削掉果皮(果皮诱发过敏的可能性较大)和煮着吃(有些水果中的热不稳定蛋白在高温下会变性失活,但对热稳定蛋白,比如桃皮中的Mal d 3蛋白则不起作用)可能会减少过敏的发生,但不一定,最好别去试。

  此外,如果对桃过敏,可能对芒果、苹果等也过敏,要多加注意。一旦明确食用某种水果过敏,则应避免食用,不建议患者自行试验以免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不慎进食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进食,及早到专业科室就诊治疗。

  坚果过敏防腰果:吃前先尝尝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教授黄连珍:腰果中含有多种非常复杂的致敏原,对于过敏性体质者来说,吃腰果常常会引起过敏性反应,严重者吃1~2粒,就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如不及时抢救,可能危及生命。轻者也会出现嘴内刺痒、流口水等症状。

  对于没有吃过腰果的人来说,尤其是孩子,吃先吃1~2粒腰果尝尝,观察吃完之后是否有口内刺痒、流口水、打喷嚏等不良反应,若没有,再开始食用。有过敏史(如食物、药品)的人,也可能容易对腰果过敏,建议最好不要吃腰果,包括含有腰果成分的制品,如饮料、饼干等。

(责任编辑 :支艳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 1
  • 2
  • 3
  • 4
  • 5

编辑推荐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