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医闹入“刑”正式实施。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医学界和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请他们对这项举措,谈谈看法和观点。
举 措
“医闹”正式入刑?
根据人民网报道,在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里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记者发现,在刑九中,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这样的内容变动,有媒体解读为,这个举措意味着今后“医闹”正式入刑。
不仅如此,处罚级别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 析
“医闹”一直在刑法中
随后,记者联系上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胡晓翔,在他看来,“医闹”这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直都在刑法之中。
胡晓翔表示,原先的第二百九十条的内容是:“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而这次的修改是将“医闹”加入了其中,使得该条款变成了“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样的添加让很多网友认为是将“医闹”列入刑法,而实际上,在胡晓翔看来,“医疗行为不也是属于原先的‘工作’的范畴之中的吗?”不过,胡晓翔也坦言,这样的增加无疑可以起到宣传、提示和警醒的效果。
律 师
当事人请合法维权
随后,记者联系上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徐龙才律师,他告诉记者,这次修正案把医闹,网上造谣等行为都列入刑法,都算是犯罪,这跟以往相比,可以说是变化很大。
因此,他建议对于确实有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维权,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如采取过激行动,对于主要人员可能触犯刑法,将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另外,他也建议,将违法的“医闹”和病患及其家属正当维权区别开来。因为医患关系恶化、恶性医患纠纷频发的背后,有医疗资源的失衡、医疗责任的模糊等等因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