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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食客跳舞受伤获赔偿10.5万元

2015年07月21日 07:54    来源:广州日报     章程 周艺

  酒店办“竹竿舞” 阿婆被夹到摔倒骨折

  一名六旬阿婆就餐后参加酒店的“竹竿舞”活动,不慎摔倒导致小腿受伤,造成九级伤残。阿婆起诉酒店。昨日,记者获悉,在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调解下,涉案酒店愿主动赔偿10.5万元。

  2012年7月3日晚,62岁的邹婆婆在家人陪同下到广州一家海鲜酒店进餐。餐后,她参加该酒店举行的“跳竹竿舞”活动。但由于酒店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邹婆婆左胫腓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等,经司法鉴定确认为九级伤残。为此,邹婆婆将酒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4万余元。

  涉案酒店辩称,当晚的活动是员工内部活动。邹婆婆在没有收到酒店邀请、也没有知会的情况下自行参加跳舞活动,而且她已是年过六旬高龄,又患有深度的腰椎间盘突出,却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仍参与跳舞,应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承担大部分责任。

  邹婆婆承认,她的确没有被酒店邀请,但酒店应有义务提醒客人不应参加,且她是被竹排夹到导致摔倒受伤,酒店是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审理后认为,邹婆婆和涉案酒店都存在过错。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酒店愿意赔偿10.5万元。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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