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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级增补药品全部调出湖北省医保目录

2021年12月02日 15:23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胡琼之)12月1日,随着232种省级增补药品发生的费用将不再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我省宣布正式完成全部省级增补医保药品消化工作。各地逐步完成省级增补药品目录调出工作后,国家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将实现基本统一。

  此前,各省区市对医保药品目录一定幅度的自主调整权,也带来不少问题。“进入医保目录的药销量自然会更好”,出于对地方药企的扶持和保护,会将本土药企的产品优先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有业内人士表示,过去很多药,尤其是“辅助用药”很难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这些药品常出现在省级医保药品目录里,享受医保支付,“对医保基金是极大浪费”。

  从2019年起,国家明确取消地方医保目录调整权限,将由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前依靠地方增补目录进入市场的品种,要在3年内逐步消化,优先将疗效差、费用高、纳入重点监控的“神药”调出。我省从2019年起,开始对原省级增补药品进行调出,首批调出164种药品,保留药品归为《湖北省消化过渡期药品(2019年版)》。日前,剩余232种药品一次性全部调出我省医保目录,率先完成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接轨”。

  随着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每年调整一次,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陆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至今,累计将433个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良好的新药、好药调入目录,将183个独家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通过谈判,药品价格降幅明显,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患者获益明显。

  “省级增补品种调出,形成国家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范围是减轻医保支付压力和患者负担的有效举措”,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李沛博士认为,在异地就医日渐频繁、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方式不断改革的前提下,各地增补目录的差异也会使得患者在做报销结算时遇到参保地与就医地报销范围不同的矛盾,而现在统一了医保目录,也给异地就医带来了便利。

  此外,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日前结束,谈判结果有望于近日公布。届时,将有更多的患者受益。


(责任编辑 :杨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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