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宝宝常见外伤 应对方法各不同

2019年12月27日 10:04   来源:广州日报   

  好奇是孩子的天性,在探索世界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意外受伤也很常见。当孩子遭遇突如其来的伤害时,父母们在第一时间该如何镇定处理?平时家中的小药箱里又该常备哪些外用消毒药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外科主任医师朱小春来支招。

  跌落伤:

  留意宝宝精神状态

  孩子发生跌落后,家长需要留意这几点信息:跌落后宝宝是否出现过昏迷,是否哭闹不止,是否精神不振或烦躁不安,是否出现呕吐、嗜睡?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宝宝在跌落后精神状态无异常,只是出现一些淤青或小伤口,一般无需马上送往医院,可先帮宝宝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家观察即可。

  一般来说,小面积的淤青多无需特殊处理,而一些小的擦伤,如果家里备有消毒喷雾剂或消毒湿巾,可用消毒喷雾剂或消毒湿巾先清洁一下伤口。如果没有,也可先用干净自来水冲洗伤口,然后再局部涂一些抗生素性软膏。如果伤口较大、出血较多时,不建议将药粉直接撒在伤口上,而是要局部压迫止血,并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清创处理。

  对于头部着地,跌落后不哭不闹、精神状态较差的宝宝,一定要及时送医院检查,并注意在送医途中不要去晃动宝宝的头部。

  擦伤、切割伤:

  每天检查伤口情况

  发生擦伤、切割伤等外伤时,如果有出血,先用干净的纱布在出血处按压5~10分钟止血,等血止住后,再用清水清洗伤口5分钟,将脏东西冲洗干净,然后再在伤口处涂抹一些抗生素软膏,并且用纱布覆盖包裹。

  此外还需注意每天都要记得揭开纱布检查一下宝宝的伤口,看看有无红肿、渗出情况。但如果宝宝的伤口出现红肿、脓性渗出、发热,或是有明显出血的大的裂伤, 按上述方法初步处理后还应及时到医院外科门诊就诊,请外科医生尽早进行清创缝合,以减少感染发生的机会。

  烫伤烧伤:

  勿擅自涂抹牙膏

  如果小孩被火焰烧伤,或者揭开热腾腾的锅盖被蒸汽烫伤,首先马上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伤口15~20分钟,以迅速降低皮肤表面的热度。如果有衣服黏在伤口上,则应泡湿衣服后,再小心将其除去,必要时可以用剪刀剪开衣服,或暂时保留粘连部分,尽量避免将水泡弄破,然后找干净的纱布盖在受伤部分,及时送往医院请医生处理。

  朱小春提醒,切莫自己擅自涂抹牙膏等,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不利于伤口的愈合,而且还容易引起感染,并干扰医护人员的判断和作出及时的处理。

  脚踝扭伤:

  疼痛缓解后尽快适当活动脚踝

  当孩子运动时脚踝受伤,踝关节会向一个方向过度的扭转,不能恢复到正常位置,不能站立起来,一碰就非常痛,肿胀非常明显,那么就立即去医院。

  如果扭伤后,孩子的脚仅仅是轻微的肿胀,但能回到正常位置,脚能向各个方向转动,虽然痛、但是孩子还能站立,那么提示扭伤不重,在扭伤后的2~3天内,注意让脚踝休息,不要站立负重或行走,同时在扭伤后24小时内进行冰敷。另外,使用弹性绷带缠绕脚踝,或保持足部抬高到心脏水平以上,即躺着或者把脚搭在桌子上,这样也可以减少足部血流而减少肿胀,一旦脚踝不那么疼或者肿胀了,则建议尽快活动脚踝,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向各个方向转、扭脚踝,以促进脚踝恢复。

  骨折:

  避免骨折部位受力、移动

  孩子出现骨折时,往往是又痛又怕,家长需要注意先安抚孩子的情绪,以免因乱动而导致骨折部位移位。接下来将孩子骨折部位放到平整的支撑物上,避免骨折部位受力、移动,再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完全骨折,并且骨头已经刺出皮肤外,家长千万不要自行把骨头按回。正确的做法是:按压伤口处止血,如果宝宝疼痛厉害,可以用冰敷伤口周围以减轻疼痛,并用干净纱布覆盖在伤口处,等着急救人员到场。


(责任编辑 :支艳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P020171018397604994034.jpg
·延深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