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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放宽养老机构准入门槛

2017年12月13日 08:51   来源:人民日报   

  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提出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放宽外资准入、各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政策待遇等措施。

  意见提出,在民政部门许可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同一许可登记地区设立的服务网点,可实行“一证多址”,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当地不得以任何名目对此加以限制。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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