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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门诊重症新增16种

2017年10月31日 09:45   来源:武汉晨报   

  经过长达两年的反复酝酿,昨天,武汉市人社局正式公布了城镇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疾病的调整方案:新增血友病、儿童孤独症等16种疾病,报销上限普升40%,最高提升100%,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有望大大减轻。

  截至去年底,武汉市原有的10类重症(慢性)疾病的涉及参保人数达到11.33万人,医保基金的年支付额达到6亿元;此次再增加16种疾病后,年支付额预计将达到10亿元。经过此次调整,武汉医保重症及慢性病门诊所涵盖的疾病数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的第五位,加上报销上限提高,武汉市此项医保待遇已居同类城市前列。

  此项新规从本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增的1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政策解读】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血友病

  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儿童孤独症

  脑性瘫痪

  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报销上限增20%~100%

  在原有的10种城镇基本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上,除已经封顶了的癌症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等三项外,其他7项的医保支付限额也大幅提高,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重症精神病年报销额度分别达到5000元和4000元,比此前增加100%;糖尿病的支付上限分别为7000元和5600元,增加40%;最低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支付上限为1.2万元和9600元,也提高了20%。

  此外,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也按调整后的相关规定执行,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患多项重症,支付限额可累加

  如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各单项疾病支付比例均按其各自上限执行,而总的支付限额由两部分合并构成:一是由患者从所患疾病中自行选择一个疾病的支付限额;二是其他每增加一个疾病,支付限额增加2000元,直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新增的这16种疾病,多为常见多发病,病程长、费用高,且以内科疾病居多,医院对病情的诊断标准也很成熟明确,病人在病情稳定时可以在门诊就医,不需住院。(胡继权)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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