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2017年须降到10%以下

2016年06月23日 09:04    来源:京华时报    马金凤

  原标题: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2017年须降到10%以下

  医疗费用非合理性增长顽疾或将得到“治疗”。昨天,国家卫计委下发文件,对医疗控费提出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

  记者获悉,国家实行新医改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然而,由于医疗费用不合理性增长现象逐年严重,医疗卫生体系整体均衡程度依然呈恶化趋势。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各省(区、市)要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以下简称控费目标)。

  《意见》指出,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根据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医院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根据费用指标监测结果,对本地区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序,定期公开排序结果。

  控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力争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控费目标如何实现?据悉,2015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曾下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文件从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等八个方面提供了可操作的举措。(记者马金凤)

(责任编辑 :支艳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 1
  • 2
  • 3
  • 4
  • 5

编辑推荐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