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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遵守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基本国际原则

2016年06月23日 07:46    来源:中国青年报    07 版)

  近日,正在制定的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向各省(区市)征求意见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与19个月前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较大改动。草案中关于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热议。全国临床专家、公共卫生专家、律师、体育、文艺界明星等数千人发起联合签名,反对草案中对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的改动,呼吁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在此背景下,6月16日,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控烟协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等相关人士出席,就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问题听取了各界人士意见并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立法的过程一定会有妥协,但是室内办公场所无烟是不能逾越的底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黄金荣表示,“如果办公区域不能实现完全控烟,这一立法的意义将十分有限。”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指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明确规定,禁烟范围应涵盖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其中包括单人办公室、餐饮及娱乐场所等。我国是缔约国,遵守公约规定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梁晓峰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证明,烟草烟雾是导致多种疾病的元凶,而预防这些疾病的手段却是极其简单,就是避免烟草烟雾。吸烟不仅损害自己的健康也会危害他人,所以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立法规定全面禁烟,是最有效和明智的举措。”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教授介绍说,吸烟是肺癌等恶性肿瘤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2015年,我国新增癌症患者429万人,其中肺癌新发患者73.3万人,死亡患者数达61万;平均每位肺癌患者治疗费用超过11.6万元。资料显示,吸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逾千亿元。“全面戒烟,特别是远离二手烟,对国民健康非常重要。”石远凯说。研究表明,我国烟草使用导致的疾病直接经济负担为932.68亿元(约占GDP的0.138%,2015年),间接疾病经济负担为4679.35亿元(约占GDP的0.796%,2013年)。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也表示,烟草引发的疾病的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烟草收入对GDP的贡献。国外众多的研究结果表明,允许公共场所吸烟,会增加员工因吸烟或二手烟暴露而导致疾病的风险,从而增加国家和单位对员工医疗保险、火灾等灾难保险的支出,还会增加企业在保洁和维护上的开支。

  郑榕披露,从我国已实施无烟立法的18个城市看,在实施无烟立法前后,最明显的是二手烟暴露率明显下降;而从当地卷烟市场销售量的变化来看,无烟立法对卷烟销售量的影响程度远不及提高烟草税价的影响。所以颁布和实施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并不会引起卷烟市场销售量的大幅下降和卷烟生产量的大幅下降,从而也不会对政府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我国56%的卷烟税负水平从全球范围来看并不高,与世卫组织建议的75%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会上,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著名心血管病专家胡大一,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著名胸外科专家支修益,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梁晓峰,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著名演员、中国控烟形象大使冯远征,分别代表全国183位心血管专家、150位呼吸科专家、2244位公共卫生专家、100位律师,以及33位文艺体育界明星宣读了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书,呼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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