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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自检总体可信 一查到底毫不含糊

2015年07月06日 13:28    来源:中国医药报     李雪墨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北京、吉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6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银杏叶片(含分散片)、银杏叶胶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样,并按照总局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7月2日,国家总局发布通告,公布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初步结果:在已完成检验的284批银杏叶药品中,检出不合格药品67批,占全部产品的23.6%,涉及24家药品生产企业。

  专项监督抽检中,有60批药品为企业自检不合格,监督抽验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一致,相关企业已采取召回措施并公布了召回信息。有4家企业6批药品企业自检合格,但监督抽验结果不合格。分别是: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批、吉林省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1批、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1批、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2批。其中,吉林省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系国家总局公布的自检全部批次合格的企业,其他3家为部分批次不合格的企业。经核实,这4家企业自检是对企业留样检验的结果。抽验结果与自检结果不一致,说明企业留样与市售产品质量不一致。

  国家总局要求,这4家企业应立即启动该6批药品的召回,并对此前自检结果合格的批次需根据实际上市销售产品重新进行自检。黑龙江、吉林、浙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这4家企业产品留样与市场销售产品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企业调换留样等伪造、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拒绝、逃避监督检查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7月10日前报告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通告称,应在6月3日前完成产品召回的企业中,仍有13家企业被抽到在市场仍在售不合格产品。分别是: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在规定完成召回的期限后,仍在市场上被抽查出不合格产品,说明企业自查不认真、召回不彻底。总局责令上述企业于7月10日前召回市场销售的全部不合格产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在规定召回期限之后不得在市场上再抽到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

  通告称,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抽验的1批药品不合格,该企业未报告自检结果。经核实,其原因是该批药品在企业自查时已判定为不合格,并已报告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了召回措施;但海南省局上报企业自检信息时漏报。

  初步抽验结果表明,前期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总体可信,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取得了一定成效。多数不合格批次产品在市场上已难以抽到样品,银杏叶药品市场已得到较好的清理。

  据了解,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行动已经进入案件查办阶段,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对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全面收集企业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其中企业自检、产品召回等情况将作为案件查办的重要情节。根据抽验结果以及相关企业银杏叶药品的销售流向等情况,国家总局已经部署在河北、辽宁、浙江、广西、重庆、甘肃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第二阶段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以实现对所有在产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抽验的工作目标,彻底净化银杏叶药品市场。

  (银杏叶药品专项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中国食品药品网》)

(责任编辑 :支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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